税项事务终于达成和解的光星电子
根据03年弥偿保证契约,股东梁在星及株式会社光星电子就03年6月底前期间之任何税务负债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出弥偿保证。他们将承担上述税务责任2423﹒9万元当中,税项开支总额847﹒9万元。。
光星电子(02310)公布,已与税务局就2001╱2002至2007╱2008评税年度的税项事务达成折衷和解,该期间应缴利得税项净额修订为2423﹒9万元。
由于公司已就该期间香港利得税作出3389﹒1万元拨备,往年所作出为数965﹒2万元之多余税项拨备已回拨去年度综合损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