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展中心办展指南

http://www.0755hz.cn/ 总编辑 2010-03-09 16:55 ()

深圳会展中心集展览、会议、商务、餐饮、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由深圳市政府投资兴建,委托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于2004年正式投入使用。 自2004年开馆以来,已成功举办近300场展览,1350多场会议,共接待观众达2,000多万人次。 2008年在深圳会

        深圳会展中心集展览、会议、商务、餐饮、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由深圳市政府投资兴建,委托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于2004年正式投入使用。自2004年开馆以来,已成功举办近300场展览,1350多场会议,共接待观众达2,000多万人次。2008年在深圳会展中心共举办75场展览,500多场次会议,年展览面积达180万平方米,居全国同行第三。

  深圳会展中心地处城市中心区,是深圳市最大的单体建筑,占地2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东西长540米,南北宽282米,地面以上最高处达60米,地下6层,地下2层,钢结构、玻璃穹顶和幕墙完美结合,夜间在灯光的点缀下,玲珑剔透,有水晶宫之美誉。

   展览、会议和服务功能分层布局,既相对独立又密切配合。一层9大展厅铺设成U型,室内展览面积达105,000平方米,可容纳5000国际标准展位大型展览。会议中心悬浮在展馆之上,拥有会议室共35间,功能卓越,大小不一,同时可用作中高档餐饮场地。二层服务区域主通道长达480米,贯穿东西,上通下达,集中提供各种展会配套服务。

  深圳会展中心设施先进,配套齐全,是举办各种展览、会议、集会、礼仪、庆典和演艺活动的理想之选。

办展流程

 


 

一、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批准)第
   240项;
   2、《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1997年10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第77号令)第五条。
   3、《关于恢复商品展销会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工商市字〔2005〕17号)
二、许可条件
   1、 举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有与展销会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
   3、 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
   (法律依据:《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第六条)
三、申请材料
   1、举办单位法人资格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
   2、举办商品展销会申请书(原件一份);
   3、商品展销会场地使用证明(原件一份);
   4、商品展销会组织实施方案(原件一份);
   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经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举办的商品展销会,应当提交相应


   的批准文件;
   6、两个以上单位联合举办商品展销会的,还应当提交联合举办的协议书。
四、申请表格
   填写《商品展销会登记申请书》,可在各工商分局免费领取,或从红盾信息网上免费下载(网
   址:http://www.szaic.gov.cn
五、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许可机关
    深圳市福田区工商局  注册科 0755-8345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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