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开拓我国钟表产业的国际市场,扩大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我司将组织国内相关企业参加 2014 年 9 月 3 日至 9 月 7 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的香港钟表展览会( Hong Kong Watch Clock Fair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会介绍 【展会名称】香
为继续开拓我国钟表产业的国际市场,扩大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司将组织国内相关企业参加2014年9月3日至9月7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的香港钟表展览会(Hong Kong Watch & Clock Fair)。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会介绍
【展会名称】香港钟表展览会(Hong Kong Watch & Clock Fair)
【展会时间】2014年9月3日至9月7日
【展会地点】香港 湾仔
【展馆名称】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展会概况】香港钟表展由香港贸发局主办,至2013年已成功举办了32届。香港钟表展的长足发展,反映全球钟表业欣欣向荣。2013年香港钟表展汇聚了来自18个国家和地区的750家参展商,展商数目、参展国家及地区均为历届之冠。一连五日(9月4日至8日)的展览吸引近19,000名买家到场参观采购,较去年上升7%。来自多个市场的买家数字均有显著升幅,包括菲律宾(上升46%)、中国内地(上升25%)、巴西(上升18%)、澳洲(上升16%)及印尼(上升13%)等。
因现如今消费者在选购手表时注重品牌,对钟表业而言,建立及推广品牌是业界未来的发展重点。2013年香港钟表展打造了全新的“国际名表荟萃”,延续以往品牌廊的佳绩,网罗更多名表品牌,吸引了众多国际买家注目。
为缔造商机,2013年钟表展主办方除组织约80个海外买家团参观展览外,亦举办名表汇演、研讨会、产品发布会及交流酒会等30项特别活动,协助业者拓展商脉。应市场需要,香港钟表展还特设“小批量采购专区”,专为订购20至1,000件而设的钟表专柜,为买家及参展商提供更多洽谈机会。展览期间,专区共吸引约7,000名买家参观,缔造了逾万个商贸联系。
二、 展出内容
●成表:跳字表、电子表、各类腕表、古董手表、太阳能手表、计时手表、智能手表(新增)等;
●时钟:品牌时钟、机械钟、摆锤钟、挂墙钟、响闹时钟、旅行闹钟、运动计时钟、汽车用电池钟、设计师时钟等;
●配件/零件:钟针、表针、表带扣、钟壳、钟摆闸、表壳、机芯、手表电池、手表用微型灯泡、弹弓耳(表耳)等;
●机械/设备:车床、真空及电镀机、压铸机、打带机、塑料机械备件、防水测试器、钟表快慢差率测量器、表芯装配机器及装置、腕表零件制造机器及装置等;
●包装用品:手表盒、锡罐及锡盒、PVC包装袋/盒、低台、陈列组合及配件等;
●商贸服务:商会、商贸刊物及服务、质量检查及测试服务等。
三、 相关费用
服务费 |
2,000元人民币/参展单位 |
基本展位费 |
(1) 香港钟表展: 标准展台:40,500元人民币/15㎡标准展台; 特级展台A:49,300元人民币/15㎡标准展台; 特级展台B:49,990元人民币/15㎡标准展台; 特级展台C:50,500元人民币/15㎡标准展台; (2) 国际名表荟萃: 高级展台:28,500元人民币/9㎡高级展台; 36,700元人民币/12㎡高级展台; 特装:2,350元/㎡,钟表展最少租用30㎡,国际名表荟萃最少租用36㎡。 |
角位费 |
两面开摊位加收摊位总费用的5%,三面开摊位加收摊位总费用的7.5% |
展品运输费 |
按展品货量和《运输指南》中的运费费率计算收取。 《运输指南》另发。 |
(注:如果汇率有重大变动,我司保留调整价格的权利。)
四、 参展手续(请您仔细阅读!)
在充分了解展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申请参展的单位自愿履行如下手续:
1.申请参展的单位须认真逐项填写《出境参展申请表》(见附件),经参展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传真至我司(相关信息见“七、联系方式”)。
2.参展单位在报名后,将服务费及展位预定金共计12,000元汇至我司银行账号(相关信息见“六、银行账户信息”)。汇款时,请注明“2014香港钟表展”。参照国际展会的参展规范,本着参展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报名后退展的单位,服务费用将不予退回。报名截止日期后退展的企业,已经发生的展位及相关费用将不予退回。
3.我司在收到上述表格及展位定金后,将统一向各参展单位确认展位,安排相关事宜。展位分配将考虑报名及付款先后次序。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权力。
4.参展单位须配合我司的组团工作,在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如:支付参展费用、办理护照及签证申请、安排展品运输、确认行程安排等)。因参展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而导致参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参展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我司无关。
5.参展单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展的,参展单位还须承担已发生的其他费用。我司保留对其展位进行处理的权力。
6.参展单位自觉遵守途经及展会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保证不在展会上展出侵权或可能侵权的产品和技术,同时,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因参展单位违反途经或展会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包括涉嫌侵权、携带或展出违禁品)而产生的后果,由参展单位自负。我司不承担责任。
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责任(上述“四、参展手续”中第5款情况除外)导致出展计划无法履行的,我司应及时通知各参展单位,并退回参展单位已交付的除已发生费用外的其余款项。
五、 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将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截止。
六、联系方式
电 话:+86-755-88860806
传 真:+86-755-82385107
电子邮件:szhuizhan@126.com
联系人 :廖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