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馆使用管理规定2011年版(13)

http://www.0755hz.cn/ 会展指南 2012-12-01 08:30 ()

(二)违规处理 (1)为维护各方的正当权益,对于主(承)办单位、主场承建单位、承建单位和参 展商在本展馆违法或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会展中心将视其影响和后果,有权采取劝 告、警告、下发整改通知书、扣除押


(二)违规处理
(1)为维护各方的正当权益,对于主(承)办单位、主场承建单位、承建单位和参
展商在本展馆违法或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会展中心将视其影响和后果,有权采取劝
告、警告、下发整改通知书、扣除押金、终止服务、责令退场、强制离场等措施,直至
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因违反本管理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害、损失,当事人除做出道歉和经济赔偿
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免责声明
(1)因一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海啸、暴雨、瘟疫、战争、禁
运、骚乱、法律诉讼或政府规例、水电供应不可抗力故障、电信通讯不可抗力故障等)
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人身伤害等,会展中心恕不负责。
(2)因主(承)办单位、参展商、承建单位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会展中心将按事故
严重程度,根据《展位安全押金扣除标准》扣除主场承建商、参展商、参展商展位承建
单位一定数额的展位安全押金;押金的扣除仅是对不能履行安全责任的罚款处理,事故
善后费用及赔偿金等仍由安全事故责任方负责。
(四)相关概念解释
(1)会展中心:指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展 馆:指深圳会展中心建筑物。
(3)主(承)办单位:指展览会、会议或活动的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4)红线范围:指在规划设计中所确定的展馆用地范围,即中心的管理范围。该地
块位于深圳市中心区金田路以西、益田路以东、福华三路以南和滨河路以北,占地面积
22万平方米。
(5)展期:指主(承)办单位同中心签署合同或协议使用展馆某些区域的期限,包
括布展期、开展期和撤展期。
(6)展区:指主(承)办单位在协议展期内使用展馆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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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会展中心展馆使用管理规定(2011年版) 深圳会展中心展馆使用管理规定(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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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黄线:指展馆内地面上标注的黄色警示线,为展馆定制图边界,具有展馆内功
能分区的作用。
(8)主场承建单位:指由主(承)办单位指定(委托),作为本次展会展览工程服
务的总负责单位。
(9)特装展位承建单位:特装展位工程搭建施工单位。
(10)标准展位:指由主(承)办单位委托主场承建商以统一规格统一搭建并销售
给参展商的展位。
(11)特装展位:指参展商租赁光地,自行设计搭建的展位。

(五)会展中心对本管理规定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如有修订,恕不另行通
知。
管理规定附件:
1、展馆损坏押金收取(赔偿)价目表
2、深圳会展中心清洁押金扣除标准
3、深圳会展中心安全押金扣除标准
4、深圳会展中心展会或活动治安消防施工安全责任书
5、展会基本情况说明
6、展会主(承)办单位许可进馆施工特装展位汇总登记表
7、展会主(承)办单位指定主场承建、承运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8、展会现场签单结算授权委托证明书
9、深圳会展中心进馆作业安全承诺书
10、深圳会展中心展会公共区域开幕式背景牌及配套指引设施位置示意图
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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