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车辆不得停放在公共通道以及堵塞消防出口门,违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责任。 八 公共区域使用管理规定 展馆公共区域为同期展会所共享,其区域内制作项目须于展会前两周书面申报展馆 运营部,特殊情况以
(6)车辆不得停放在公共通道以及堵塞消防出口门,违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责任。
八 公共区域使用管理规定
展馆公共区域为同期展会所共享,其区域内制作项目须于展会前两周书面申报展馆
运营部,特殊情况以会展中心展馆运营部现场协调为准。
(一)开幕式场地:
1、开幕式场地安排使用采取就近原则;政府展、国际展、大型展会优先。
2、一号馆主办单位优先使用二楼平台、服务中厅作为开幕式场地。
3、二、三、四号馆主办单位使用展馆西平台或一楼展厅外场地作为开幕式场地。
4、七、八、九号馆主办单位使用展馆东平台或一楼展厅外场地作为开幕式场地。
5、五、六号馆主办使用馆外一楼北侧旗杆区作为开幕式场地。
6、同期展会主办单位有特殊需求,若一号馆无展会,其它展馆申请使用前广场及二
楼服务中厅等场地,均以展馆协调为准。
(二)展会形象牌:
1、前广场最大尺寸为8X4m,东西两侧平台为6X4m。
2、每展会单馆7500平米可于前广场摆放非商业展会形象牌(免广告发布费)一块。
(单馆不满7500平米按7500平米计,1.5万平米摆放二块),使用全馆最多放置四块(免
广告发布费)。其余收费由广告部按规定执行。
3、同一展会前广场限放一块,其余放置东、西、南处主入口指定位置。
4、如有展会不使用展会形象牌,位置可由同侧展会先申报确认,先安排摆放。
5、同期会议满300人以上可摆放形象牌一块(免广告发布费)。
(三)指示牌、门楼、地毯:
1、指示牌(1X2.5m)仅作大会指引使用,按服务大厅东西中轴线划分,靠近展场
一侧摆放。二楼服务大厅同一展会指引牌数量控制为5—10个。
2、指示牌2X2.5m每展会可在二楼服务中厅指定位放置一块。
3、北门二楼入口门楼限高为3.5米,同期多展会时,二楼北门主入口9—16门由一展
馆使用,7、8,17、18号门由东西侧展会使用(包括玻璃贴宣传)。
4、地毯铺设以东西中轴线为划分,按就近展场铺设。服务大厅地毯限宽为3米。
公共区域使用管理规定示意图详见本管理规定附件10 《深圳会展中心展会公共区域
开幕式背景牌及配套指引设施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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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会展中心展馆使用管理规定(2011年版) 深圳会展中心展馆使用管理规定(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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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会议室及餐饮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管理
1、会议场地租用
会议举办者租用会展中心会议场地举办会议、活动进场前必须办妥以下手续:
(1)与会展中心签订《会议场地租赁合同》或《会议室租赁申请表》,并按合同要
求缴纳款项;
(2)超过1000人参与的单一社会群体活动或会议,举办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履行消
防治安报批 手续,并与会展中心签订“深圳会展中心治安消防施工安全责任书”;
(3)场地租赁合同之外,如现场需要新增水、电、气、通讯网络、广告、安保等服
务项目,可直接现场交纳现金办理;也可采用授权签单与会展中心统一结算的方式,采
用授权签单结算时应提交会议或活动举办单位展会现场签单结算授权委托证明书(详见
附件八),作为现场服务管理依据;
(4)除会展中心提供的会场常规布置外,主(承)办单位如有其它布场安排,应于
在进场前5个工作日办理进场申请手续,并附上主(承)办单位审核通过后的相关布场详
细方案、用电容量及图纸。
会议举办者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进场手续的,会展中心有权拒绝进场。
2、会议室管理
(1)会议举办者举办的会议活动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对其活动内容承担法律责
任,在活动过程中如发现违禁内容,举办者应立即撤换并出具书面证明,经会展中心确
认、同意后方可举办会议活动。拒不改正者,会展中心有权责令其退出活动场所,并向
公安机关、工商等部门举报。此前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其损失自行承担。同时,会展
中心将保留向责任方进一步追索赔偿的权利;
(2)会议活动举办者自行负责会议期间举办者和会议活动参与者的财物安全,会议
活动结束后自行检查会议活动场所是否遗留贵重物品,会展中心对会议活动期间会议活
动场所贵重物品不承担保管责任(有委托约定保管者除外);
(3)会展中心会议餐饮管理部门负责对三楼、五楼、六楼所有会议厅(室)以及5
号多功能厅进行统一规划、经营和管理。会展中心会议及活动场所是专业设计,并经装
修和消防验收,配备必需的会议设施设备后的专门会议活动场所,为保障会议活动场所
符合消防规定和物业安全,会展中心会议厅(室)的舞台、灯光、音响、茶歇、餐饮、
广告均实行专营管理,由会展中心同意招标的签约单位协办,不接受其它服务商进场营
运;
(4)会议举办者如因活动需要在深圳会展中心会议厅(室)进行布场施工,而会展
中心确实无法满足其服务需求的,请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1)会议举办者应对委托的施工单位安全负责,必须保证施工单位在国家工商部门注
册。进场施工前,需向会展中心会餐部提交《深圳会展中心进馆作业安全承诺书》,并
提交相关资质验证和授权文件,并按“深圳会展中心展览服务指南”要求缴纳会议室物
业安全和清洁保证金,经会展中心审核后,给予会议举办者委托的施工单位是否核准入
场的书面通知或 电话回复,详细进场手续参照“进场管理规定”中“主承建单位进场手
续”执行;
2)布、撤场期间,应在指定的时间段和区域内施工,未经允许不得提前进场或在指
定区域以外施工、堆放材料。如有超出时间或未按指定时间施工,须提前2小时申报,并
办理加班手续;
3)布、撤场期间的货车请在指定地点临时停放和装卸货物。施工物品按指定路线搬
运,搬运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以免对沿途地面、货梯及其他会议室设施造成破坏;
4)簕杜鹃厅、梅花厅、茶花厅、兰花厅、中厅的工程搭建结构的允许高度不高于7
米。靠近墙边空调风口处如需搭建,与风口保持1.5米以上的水平距离,并控制高度在6米